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乡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2〕117号)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城乡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清府办〔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现拟对连州市复退军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贴息(第一批)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0年6月3日-6月9日)。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就业促进股举报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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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连州市复退军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人员贴息申请明细表(第一批).xls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